证券代码:601016 证券简称:节能风电 公告编号:2022-100
债券代码:143723 债券简称:G18 风电 1
转债代码:113051 转债简称:节能转债
债券代码:137801 债券简称:GC 风电01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行人”)配股方案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第
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 2022 年第 88 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2〕1821 号文核准。
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收市后的发行人总股本 5,012,549,956 股为基数,按
照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额为 1,503,764,986 股,
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节能风电现有总股本 5,012,549,956 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实际可配售股份数量将根据配售比例、可参与配售的股本基数确定。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内地与香港对于零碎股份的处理方式可
能存在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次配股价格为 2.28 元/股。
码为“760016”,配股简称为“节能配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或“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节能风电全体股东配售。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节能及其全资子公司中节能资本已承诺,将根据公司本
次配股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持股数量,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根据公司配股方案确
定的可获配股份。
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上公告。
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停止交易,本次配股 T-3 日至 T+6 日期间,即 2022 年 11 月 14(T-3 日)至 2022
年 11 月 25 日(T+6 日),“节能转债”停止转股。
针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于
和《证券日报》上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
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
书》
(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
宜,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
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公司、节能风电 指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控股股东 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节能资本 指中节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指发行人根据《配股说明书》,按照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
本次配股
配股的行为
指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以人民币
人民币普通股
进行买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 日 指 2022 年 11 月 17 日
指股权登记日上交所收市后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节
全体股东
能风电股东
香港联交所 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指股东认购配股,可认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精确算
法原则处理。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
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 1 股的部分(尾数
精确算法
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
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
,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
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
日 指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配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节能风电现有总股本 5,012,549,956 股,全部有权参与本次配股发行。
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
息借款,补充公司的营运资金,缓解流动性和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全面提升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称为“节能配股”。
中节能资本已承诺,将根据本次配股方案以现金方式按照持股比例全额认购本
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记公司登记在册的节能风电全体股东。
本次配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期与停牌安排如下:
停牌安排
交易日 日期 配股安排
节能风电 节能转债
刊登《配股说明书》、《配股说明书
T-2 日 2022 年 11 月 15 日 摘要》、《配股发行公告》、《网上路
演公告》 正常交易、全
正常交易
T-1 日 2022 年 11 月 16 日 网上路演 天暂停转股
T日 2022 年 11 月 17 日 配股股权登记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缴款截止于
T+1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至
T+5 日 15:00)
、配股提示性公告(5 全天停牌、全
T+5 日 2022 年 11 月 24 日 全天停牌
次) 天暂停转股
T+6 日 2022 年 11 月 25 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正常交易、全
天停止转股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成功的
(发行成功
T+7 日 2022 年 11 月 28 日 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的恢复交易 正常交易
情况下)/正
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常转股(发行
失败情况下)
注 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
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 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
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参与认购。
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本次配股按每 10 股配售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股东认购配股,
可配股数量为截至股权登记日持有节能风电股票数量乘以配售比例(0.30),可认
购数量不足 1 股的部分,上交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即先按照
配售比例(0.30)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
足 1 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
(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
数量一致。
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需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
易互联互通机制安排向香港投资者配股。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
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
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
整数单位。
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
票托管券商处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60016”,配
股简称“节能配股”,配股价 2.28 元/股。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
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配股数量限额。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
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节能风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T+7 日)披露
《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包括全体股
东认购情况、主要股东履行认购承诺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数量的
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如本次发行成功,则节能风电股票将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T+7 日)进行
除权交易;如果公司主要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代销期限届满,股东
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股数量 70%的,本次发行失败,则节能风电股票于
如本次配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
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返还配股对象,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1)退款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T+7 日)。
(2)退款额: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如不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则
退款额为每个股东配股缴款额。
(3)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
点后两位。
(4)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 2022 年 11 月
(5)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具体退款程序如下:
位资金账户上的配股资金予以解冻,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各结算
参与人。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除利息税退还至配股对象资金账户。
四、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网上路演安排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有关安排,发
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T-1 日,星期三)15:00-
行网上路演。
六、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中节能风
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以上安排如有任何调整,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公告为准。
七、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法定代表人:刘斌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2 号节能大厦 A 座 11 层,12 层
联系人:罗杰
联系电话:010-83052221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2026 2060、0755-2383 5518、0755-2383 5519、0755-2383
发行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