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以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资产置换事项为公司未来发展所需,有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为本次资产置换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评
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公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
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相关交易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规范,关联交易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
本次资产置换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单文峰、孙洋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