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及《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
判断的立场,在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议案和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
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3.2.2 所列情形。符合《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金史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琨先生、刘杨先生、
钱惠平先生、汪锋先生、杨家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颜桢芳女士为公司财
务总监,聘任高冬冬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关东捷
李 健
王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