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9 证券简称:锦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2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并增加
临时议案暨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部分议案及增加临时议案的原因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等内容。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鉴于洪煜先生
因个人原因(工作变动)提出不再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董事会同意取消选举洪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取
消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选举洪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时,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阮荣涛
先生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征求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
后,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控
股股东阮荣涛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将《选举阮岑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为《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
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
东阮荣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486,9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32%,阮荣
涛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其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且增加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 延期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
间为 2022 年 11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鉴于公司股东阮荣涛先生提请增加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提高公司
效率,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延期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延期召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均保持不变,现将变动后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2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11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47)、《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等相关公告。
议案 1、2、3 需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2 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
异议,股东大会可以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办法
电话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
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联系人:段刘滨
电 话:0575-81275923
传 真:0575-82770999
邮 箱:zhengquanbu@zj-jinsheng.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滨海新城沥海镇渔舟路 9 号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证券部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三、 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票
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第 1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第 2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第 3 项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
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期间的任意时间。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
授权委托书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锦盛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投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投票说明:
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② 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2
④ 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
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和性质: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参会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股东签字或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传真到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