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5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Baichuan High-tech New Materials Co., Ltd.
(注册地址: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上市公告书
保 荐 机 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发行人”、“公司”
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
请投资者查阅 2022 年 10 月 17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的《发行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中文简称:百川转 2。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7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97,800.00 万元(978.00 万张)。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97,800.00 万元(978.00 万张)。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 年 11 月 16 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8 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2028 年 10 月 18 日。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
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
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
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
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
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提供担保。
十三、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
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百川股份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
券信用级别为 AA-。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255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
开发行了 97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97,800.00 万元。本
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T-1 日)收市后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
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
的方式进行。认购不足 97,800.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2〕1069 号”文同意,公司 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将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 2”,债券代码“127075”。
本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了《发行公告》。《江苏百川
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全文
可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Baichuan High-tech New Materials Co., Ltd
股票简称:百川股份
股票代码:002455
股票上市地:深交所主板 A 股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593,165,169 元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新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
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前股权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前身为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 日。2006 年 12
月,郑铁江、惠宁、郑江、王亚娟、徐卫、程国良、刘炎明、朱宇琴和翁建飞共同签署
发起人协议,以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截至 2006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
为 5,800 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W[2006]B194 号):公司注册资本 5,800 万元已足额到位。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2002114614)。
公司设立时的股份结构如下:
为 6,58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和自然人郭勇认缴,增资
价格为每股 5.13 元。其中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认购 700 万股,缴纳现金
万元,占增资后总股本的 1.216%。
W[2007]B080 号),对本次增资予以验证。2007 年 8 月 1 日,公司在江苏省无锡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就上述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
更为 6,580 万元。
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
监许可(2010)77 号)核准,2010 年 7 月 21 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上市交易。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8,780.00 万元。
W[2010]B077 号)验证,截至 2010 年 7 月 26 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万元。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20000008221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后的股本变化情况如下表:
发行前 发行后
股东名称
股份数(万股) 比例(%) 股份数(万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其中:郑铁江 3,480.00 52.89 3,480.00 39.64
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
资基金
惠宁 580.00 8.82 580.00 6.61
郑江 580.00 8.82 580.00 6.61
王亚娟 580.00 8.82 580.00 6.61
徐卫 545.20 8.29 545.20 6.21
郭勇 80.00 1.22 80.00 0.91
程国良 10.15 0.15 10.15 0.12
刘炎明 10.15 0.15 10.15 0.12
朱宇琴 8.70 0.13 8.70 0.10
翁建飞 5.80 0.09 5.80 0.07
二、本次发行股份
社会公众股股东 - - 2,200.00 25.06
合计 6,580.00 100.00 8,780.00 100.00
公司的设立及发行上市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
的批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自被批准上市交易以来一直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未出现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上市后的股本变动具体情况
公司自 2010 年 8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至今,股本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 2010 年末总股本 8,780 万股为基数,以每
公 W[2011]B051 号)验证,截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本 4,390 万元。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000082212)。
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13,170 万股为基数,以每
公 W[2014]B063 号)验证,截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本 10,536 万元。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000082212)。
更登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以 2014 年末总股本 23,706 万股为基数,以每
公 W[2015]B098 号)验证,截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公司已收到新增股本 23,706 万元。
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20200000082212)。
投资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不超过 7,955.44 万股(含 7,955.44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百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368 号)核准,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向社会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 4,285.71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1 元,并于 2017 年 10 月 3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51,697.7142 万元。
W[2017]B142 号)验证,截至 2017 年 9 月 28 日,公司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法人营业执照》。
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6 号)核准,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公开发行了 5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2,000.00 万元。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39 号”文同意,公司 5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百川转债”,债券代码“128093”。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 月 9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
易日(2020 年 7 月 9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6 年 1 月 3 日)止。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
规定:在可转债发行之后,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
的股本),应对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6.00 元/股。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百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6.00 元/股调整为 5.87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0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因公司实施 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百川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5.87 元/股调整为 5.77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自 2021
年 5 月 27 日起生效。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百川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百川转债”有条件赎回
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百川转债”。
年 3 月 1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百川转
债”。转股期间,“百川转债”累计转股 88,999,027 股,其中包含新增股份 76,188,027
股、公司回购的股份 12,811,000 股(已全部用于“百川转债”)。
自 2022 年 3 月 2 日起,“百川转债”停止交易及停止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593,165,169 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5,391,227 16.08%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95,391,227 16.08%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97,773,942 83.92%
三、股份总数 593,165,169 100.00%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 数量(股)
序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号 (股) (%) 数量(股)
合计 168,288,860 28.37 95,391,227 -
四、主营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览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涉及精细化工、新材料和新能源三大板块。
精细化工:醋酸酯类、多元醇类、丙烯酸酯类、醇醚类、绝缘树脂、偏苯三酸酐及
酯类等多个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环保涂料、增塑剂、油墨、电子等领域。产能、品质
及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拥有国内国外两大市场,是多家世界 500 强化工及涂料企
业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
新材料:包括针状焦、负极材料等,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电炉炼钢等领域。
新能源:多种规格型号的锂离子电池、电池组以及储能系统等,产品定位于“泛储
能”应用端,覆盖大型集装箱式储能系统、工商业储能产品、户用储能设备以及通信备
电等多个应用领域。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目前销售的主要产品基本介绍如下:
(1)醋酸酯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无色透明、有愉快果香气味的液体,与醇、醚、酮等有机溶剂可混溶,对乙
醋酸丁酯 基纤维素、醋酸丁酸纤维素、聚苯乙烯、甲基丙烯酸树脂、氯化橡胶以及多
种天然树胶均有较好的溶解性能,通常用于有机溶剂和食物香精
无色透明液体,溶于水、氯仿、乙醇、丙酮和乙醚,可作为工业溶剂应用于
醋酸乙酯 醋酸纤维、乙基纤维、氯化橡胶、乙烯树脂、乙酸纤维树酯、合成橡胶、涂
料及油漆等产品的生产制造,亦可做粘合剂、提取剂、香精原料等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无色透明液体,可与乙醇、乙醚互溶,有特殊水果香味,通常作为溶剂应用
醋酸丙酯
于涂料、油墨、硝基喷漆、清漆、树脂等行业,亦可应用于香料香精行业
(2)多元醇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白色片状结晶,易溶于水、低碳醇、甘油、N,N-二甲基甲酰胺等溶剂,主要
用于醇酸树脂、聚氨酯、不饱和树脂、聚酯树脂、涂料等领域,也可用于合
三羟甲基丙烷
成航空润滑油、印刷油墨等,还可用作纺织助剂和聚氯乙烯树脂的热稳定剂,
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
是生产丙烯酸单体/低聚物、合成润滑油、化妆品、特种树脂及化学中间体、
双三羟甲基丙烷
消泡剂、涂料树脂、PVC 稳定剂及其它精细化学品的原料
(3)丙烯酸酯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主要用于紫外线固化涂料和油墨的反应稀释剂,本品为功能单体,具有高沸
点、高活性、低挥发、低粘度特性。与丙烯酸类预聚体有良好的相溶性,可
多元醇丙烯酸酯 作活性稀释剂,用于 UV 及 EB 辐射交联,还可以成为交联聚合的组成物,
同时还广泛用于光固油墨,表面涂层、涂料及粘合剂中,并赋予良好的耐磨
性和硬度附着力及光亮度
聚丙烯酸钠是一类用途非常广泛的重要化工产品,可作为涂料的辅料,可以
聚丙烯酸钠溶液 作为分散剂,可以作为水处理剂。在环保、食品、医药、纺织、水处理、石
油化学、冶金等部门有着广泛的应用
(4)醇醚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属于醇醚类溶剂,溶解性能优异,挥发速度适中,主要用作溶剂、分散剂、
丙二醇甲醚
稀释剂和萃取剂,应用于涂料、油墨、印染、农药等行业
无色液体,是一种对极性和非极性物质均有较强溶解力的溶剂,主要用于油
墨、油漆、纺织染料、纺织油剂,也可用于液晶显示器生产中的清洗剂,适
丙二醇甲醚醋酸酯
用于溶解氨基甲基酸酯、乙烯基、聚酯、纤维素醋酸酯、醇酸树脂、丙烯酸
树脂、环氧树脂及硝化纤维素等多类树脂
(5)绝缘树脂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是一种具有优良电绝缘性能的涂料,可以使绕组中导线与导线之间产生良好
绝缘漆 绝缘层,主要用于各类线径的裸铜线、合金线及玻璃丝包线外层,以提高和
稳定漆包线的性能
(6)偏苯三酸酐及酯类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白色片状固体,可溶于热水、丙酮、2-J 酮、二甲基甲酰胺、醋酸乙酯、环己
酮等溶剂,可用于聚氯乙烯增塑剂偏苯三酸三辛酯的生产。此外,偏苯三酸
偏苯三酸酐
酐还可用作环氧树脂固化剂、耐热绝缘层压物、耐热清漆、稳定剂、染料颜
料、表面活性剂、胶片以及水溶性涂料用的多元酸等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一种耐热性、耐久性增塑剂,兼具聚酯增塑剂和单体增塑剂的优点,其相溶
性、加工性、低温性亦较聚酯增塑剂为优。偏苯三酸三辛酯主要用于 105℃
偏苯三酸三辛酯 级耐热电线电缆料以及其他要求耐热性和耐久性的板材、片材、密封垫等制
品的生产,也适用于氯乙烯共聚物、硝酸纤维素、乙基纤维素,聚甲基丙烯
酸甲酯等多种塑料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一种炭素材料,外观为银灰色、有金属光泽的多孔固体,其结构具有明显流
动纹理,孔大而少且略呈椭圆形,颗粒有较大的长宽比,有如纤维状或针状
针状焦
的纹理走向,摸之有润滑感,是生产超高功率电极、锂电池负极、特种炭素
材料、炭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等高端炭素制品的原料
采用碳素材料加工而成,导电性好,结晶度较高,具有良好的层状结构,适
负极材料
合锂的嵌入脱嵌,有良好的充放电电位平台
产品名称 基本介绍
是一种以磷酸铁锂(LiFePO4)为正极材料,人造石墨为负极材料组装而成
方形铝壳锂离子电池,单体容量覆盖 100Ah-350Ah。磷酸铁锂电池具有工作
磷酸铁锂电池
电压高、能量密度大、循环寿命长、安全性能好、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
的优点,广泛应用于动力及储能等领域
以磷酸铁锂方形铝壳单体为基本元素,按一定模式排列进行标准化设计,用
标准储能模组 铜排或铝排通过激光焊接连成储能专用基本单元,标准化模组便于搬运、安
装、维护及成本的降低。储能模组应用于电力储能系统电量存储
五、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制关系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郑铁江、王亚娟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119,69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8%,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郑铁江和王亚娟的基本情况如
下:
郑铁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南通百川董事、如皋百川董事、海基新能源
董事,本公司董事长。
王亚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江苏格兰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和总经理,盘锦盛世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郑铁江、王亚娟夫妇合计持有公司 119,690,000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20.18%。其中,郑铁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2,412,500 股,占郑铁江和
王亚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43.79%,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王亚娟未进行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郑铁江、王亚娟夫妇。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郑铁
江除持有公司股份外,未控制其他企业;王亚娟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包括江
苏格兰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盘锦盛世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公司的基本情况
如下:
序 注册资本
企业名称 经营范围 持股比例
号 (万元)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化工产品(不含危
险品)的研究、开发、技术转让、销售;纺 王亚娟持股 50%(并
江苏格兰德投 织品、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的销 担任该公司执行董
司 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 博持股 50%(并担任
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该公司监事)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空气净化材料及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
盘锦盛世康环 售及咨询;空气净化材料及设备检测;空气
王亚娟持股 15%(并
担任该公司董事)
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
式进行。
发行总量的68.12%;网上认购部分有效申购数量为103,831,653,820张,网上最终配售
张,即307,684,3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1.46%;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为41,092
张,即4,109,2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42%。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张) 占总发行量比例(%)
序号 项目 金额(万元,不含税)
登记费用 4.61
合计 1,599.40
二、本次发行的承销情况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6,662,065 张,即 666,206,5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中签率为 0.0030028704%,网上 投资者缴款 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为 3,076,843 张,即
即 4,109,2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0.42%。
三、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 金总额为 97,800.00 万元,扣除保 荐承销费用
万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不含税发行相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苏
公 W[2022]B133 号)。
四、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铁江
住所: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 55 号
联系人:陈慧敏
联系电话:0510-86015188
传真:0510-86013255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保荐代表人:曲娱、孟硕
项目协办人:成锴威
项目组经办人员:艾华、陈家伟、狄安伦、徐之昊、陈松松
联系电话:021-20262209
传真:021-20262344
(三)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江岛智立方 C 座 4 层
负责人:吴朴成
经办律师:阚赢、张若愚、杨学良
联系电话:025-83304480
传真:025-83329335
(四)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太湖新城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 5 号楼十层
负责人:张彩斌
经办注册会计师:朱佑敏、陆一鸣、柏凌菁
联系电话:0510-68567768
传真:0510-68567788-8768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荣恩
经办分析师:何婕妤、杨亿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控江路 1555 号 A 座 103 室 K-22
联系电话:021-63501349
传真:021-63500872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
联系电话:0755-88668888
传真:0755-82083947
(七)登记结算机构
公司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八)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瑞城中心支行
户名: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节 发行条款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五次会议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 年 9 月 26 日证监许可〔2022〕2255
号文核准,公司可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97,8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含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 96,200.60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8 万吨石墨化)项目
剂回收利用项目之子项目)
合计 142,012.63 97,800.0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
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的基本条款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800.00 万元。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 2022 年 10 月 19 日至
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
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
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
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
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
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 10 月 25 日)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 4 月 25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 年 10 月 18 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
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
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详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10.36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
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
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
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
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
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
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
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
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债券持
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有效的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制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
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
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
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
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该类转
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本次可转债的票面面
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
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
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
头不算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
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
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
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
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
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
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
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
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附加回售权。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
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
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
(1)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
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
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其中自然人
需根据《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深证上〔2022〕587 号)
等规定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
(3)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百川转 2 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 年 10 月 18 日,T-1 日)
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百川股份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6487 元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
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的比例转换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
配售 0.016487 张可转债。公司现有总股本 593,165,169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
算,原股东最多可优先认购 9,779,514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 9,780,000 张的
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
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455”,配售简称为
“百川配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股东网上优先配售可转债认购数量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
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
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
上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换公司债券;
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3)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
绩承诺事项导致的股份回购或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导致的
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
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97,800.00 万元(含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年产 3 万吨负极材料(8 万吨石墨化)项目
剂回收利用项目之子项目)
合计 142,012.63 97,800.00
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
筹资金投入。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
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
的专项账户中。
公司将聘请具有法定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资信
评级报告。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如在本方案有效期内本次发行方案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同意,则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效期自动延续至本次发行完成之日。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信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百川股份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四、本次可转债是否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参与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
第七节 发行人的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评级,百川股份主体
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第八节 偿债措施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并出具了《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百川股份主体信用级
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新世纪评级
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
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
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人的利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0.57 0.76 0.84 1.02
速动比率(倍) 0.28 0.54 0.64 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69.90% 65.98% 62.30% 53.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17% 30.97% 43.58% 18.32%
财务指标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38,780.23 49,687.01 21,633.96 22,164.8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1 3.04 2.07 2.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万元)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一、短期偿债能力
报表范围,导致 2020 年末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增长幅度高于经营性流动资产。2021 年度,
一方面公司的经营规模显著增长,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新增了部分短期借款;另一方面
公司 2021 年产品种类进一步丰富,原材料价格也有所上升,导致公司存货中库存材料
账面金额有较大增长,同时宁夏针状焦等项目投产也导致存货有所增加,因此 2021 年
末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出现一定下降。2022 年 1-9 月,公司持续新增短期借款满足公
司经营需求,进而导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进一步下降。
从实际偿付能力的角度,公司整体信用情况良好,报告期内的短期借款主要为各银
行一年内的短期授信周转循环使用,未发生债务违约或延期支付本息等情况。同时,公
司流动资产整体结构较为合理,应收账款的账龄基本在一年以内,坏账风险较小;公司
存货多为拥有成熟市场的大宗化工材料,存货周转率处于正常水平且库龄基本在一年以
内,滞销风险较小,因此流动资产的整体变现能力较强。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虽短期偿
债指标有所下滑,但整体短期偿债风险较小。
二、长期偿债能力
负债率分别为 53.55%、62.30%、65.98%和 69.90%。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上
升趋势,主要是由于公司为了进一步增强自身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自 2019 年起加
快向新材料产业的延伸布局,除了在精细化工领域进一步开拓高增长潜力、高附加值的
产品,如正异丁醛、丁辛醇、新戊二醇、三羟甲基丙烷、丙烯酸酯等产品外,同时在新
能源、新材料领域加大投入规模,加快了针状焦项目、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正极
材料项目和锂电材料资源化利用等项目的工程进度。上述新建项目在建设期内需要较大
规模资金投入,虽然公司通过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经营效率,但自身业务所产生的经营
性现金流在弥补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后不足以覆盖上述新建项目的投资。公司为了加快
项目进度,抢占市场先机,通过银行项目贷款、公开发行可转债、引入外部投资机构等
多种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以满足项目建设需求,导致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负债和非流动
负债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资产负债率有所提高。2021 年初以来,随着化工行业整体
效益的改善,公司利润水平和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进一步提高,同时负极材料(石墨化)
项目中的石墨化部分以及针状焦项目等先后正式投产,上述项目稳定达产后预计将大幅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情况,增强公司整体偿债能力。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利息保
障倍数分别为 2.67 倍、2.07 倍、3.04 倍和 1.81 倍,说明公司经营利润可有效覆盖有息
负债的利息支出,实际偿债风险相对较小。
综上,公司部分偿债能力指标有所下滑主要是由于公司积极拓展业务规模和实施多
元化发展战略的影响,并非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所致,且 2021 年以来公司
整体盈利能力大幅提升,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财务风险较小。
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公司名称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正丹股份 3.12 3.24 3.20 2.81
怡达股份 0.62 0.59 0.51 0.82
流动比率
建业股份 3.13 3.10 3.44 3.69
(倍)
平均值 2.29 2.31 2.38 2.44
公司 0.57 0.76 0.84 1.02
正丹股份 2.50 2.73 2.81 2.33
怡达股份 0.43 0.41 0.37 0.55
速动比率
建业股份 2.83 2.73 3.03 2.93
(倍)
平均值 1.92 1.96 2.07 1.94
公司 0.28 0.54 0.64 0.73
正丹股份 34.90% 33.45% 18.92% 21.56%
怡达股份 51.32% 53.55% 60.33% 48.26%
资产负债
建业股份 26.56% 27.16% 25.93% 25.40%
率(合并)
平均值 37.59% 38.05% 35.06% 31.74%
公司 69.90% 65.98% 62.30% 53.55%
注:数据来源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资产
负债率(合并)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公司实际产
品结构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公司精细化工品板块的产品结构较为多元,而同行业
可比公司主要产品相对较为集中。例如正丹股份主要以偏苯三酸酐及酯类产品为主,怡
达股份主要以醇醚类产品为主,建业股份主要产品以低碳脂肪胺为主,与公司产品较为
相似的醋酸酯类和增塑剂类产品合计占比不足 50%,具体业务和产品结构的差异会导致
公司与可比公司在财务指标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另一方面,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策略
与可比公司亦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公司在报告期内除了进一步拓展原有精细化工板块
的产品体系外,还大力推进新能源和新材料业务板块的发展,多个大型项目开工或投产,
同时 2020 年末将海基新能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业务结构的多元化显著提升,也对相
应财务指标的变动存在较大影响。因此,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
率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第九节 财务会计资料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和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均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特别说明外,本章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以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资产合计 2,543,690,083.79 2,481,611,688.61 1,828,526,910.38 1,348,892,922.18
非流动资产合计 6,491,545,069.79 4,718,351,964.26 3,177,777,245.50 1,511,698,662.67
资产总计 9,035,235,153.58 7,199,963,652.87 5,006,304,155.88 2,860,591,584.85
流动负债合计 4,489,539,215.03 3,265,793,061.57 2,189,790,613.09 1,326,544,419.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5,992,545.54 1,484,702,310.61 929,161,008.29 205,293,146.36
负债合计 6,315,531,760.57 4,750,495,372.18 3,118,951,621.38 1,531,837,565.95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合计
股东权益合计 2,719,703,393.01 2,449,468,280.69 1,887,352,534.50 1,328,754,018.90
单位: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营业总收入 3,042,840,117.21 4,020,853,062.96 2,186,730,175.08 2,574,641,104.73
营业总成本 2,938,874,217.34 3,768,198,122.65 2,158,576,364.53 2,505,980,285.18
营业利润 103,210,887.99 245,768,435.28 70,101,505.79 69,104,383.93
利润总额 106,862,784.89 253,326,844.74 74,376,071.98 73,015,910.46
净利润 104,741,908.81 233,032,335.92 66,455,337.01 64,718,353.87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单位: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
-1,638,920,667.49 -1,558,057,001.80 -938,159,884.93 -435,590,100.71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汇率变动对现金
的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
-152,365,300.43 24,766,907.55 -116,420,504.64 -188,450,687.95
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余额
(二)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间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84% 0.20 0.2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73% 0.43 0.41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67% 0.13 0.13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间 项目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公司 202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
者为计算依据)未考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追溯调整事项对 2021
年财务数据的影响;如考虑追溯调整事项,公司 2021 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不影响公司符合可转债发行条件。
指标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流动比率(倍) 0.57 0.76 0.84 1.02
速动比率(倍) 0.28 0.54 0.64 0.73
资产负债率(合并) 69.90% 65.98% 62.30% 53.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5.17% 30.97% 43.58% 18.3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7.14 9.14 7.61 12.93
存货周转率(次) 2.70 6.08 4.99 6.18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 1.81 3.04 2.07 2.67
每股净资产(元/股) 3.59 3.37 2.78 2.5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26 0.04 -0.23 -0.3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2.40% 2.57% 2.19% 2.35%
注:上述指标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金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金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1)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
会公告[2008]43 号)的要求,公司编制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2,321.23 262,950.24 40,855.13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
- - - -
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
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3,633,241.56 3,479,573.46 3,810,123.69 3,344,094.64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 - -
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
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 - - -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403,066.34 392,291.47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917,845.90 1,996,376.56 7,520,464.61 9,489,440.87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
- - - -
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
- - - -
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
- - - -
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
- - - -
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
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 7,676,579.19 -661,640.04
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
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
- - - -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
- - - -
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项目
/2022.9.30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 - - -
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20,762,177.26 -
目
减:所得税影响数 3,306,341.61 1,289,288.33 2,793,192.91 1,111,076.84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190,010.73 407,554.61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额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定期报告。投资者可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深交所网站查阅本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公告。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 10.36 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
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 97,800.00 万元,总股本增加约 9,440.15 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
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买卖活动;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公司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568 号中建大厦 8 楼
联系电话:021-20262209
传真:021-20262344
保荐代表人:曲娱、孟硕
项目协办人:成锴威
项目组经办人员:艾华、陈家伟、狄安伦、徐之昊、陈松松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认为:百川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百川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
信证券同意保荐百川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发行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上市公告书》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