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宝”“公司”)董事会
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并认真
审阅,现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广州宝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
股权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一深圳市宝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
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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