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22-066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
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的规定,针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
登记。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及 2022 年 10 月 2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 、 2022 年 10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根据《管理办法》等有关
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4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0 月 18 日,以下简
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
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相
关人员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未向任何人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股票行为,该拟激励对象针对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提交了声明和承诺,上
述股票交易为其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
立投资决策,买卖股票时未获知任何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
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
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
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未发
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泄露
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均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