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
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计划的作用,进而确保公
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基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公司首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考核名单见下表:
占公告时公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序号 姓名 职位 司总股本的
权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比例(%)
XIAOTONG( 董事\总经理
刘晓彤)
人
书
公司其他管理层、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
业务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子公司中层管理 1,676.8517 84.25 1.64
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共 299 人)
预留 147.4313 7.41 0.14
合计 1,990.3222 100.00 1.95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
(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四)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审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
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业绩考核指标及标准
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激励对象个人
层面绩效考核。
(一)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
本激励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
前授予,则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若预留
部分股票期权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25%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
行权期
首次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三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1)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25%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三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2)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公司业绩条件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一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50%
行权期
预留授予的股 以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票期权第二个 的净利润比 2022 年增长不低于 75%
行权期
注:上述各年净利润均已包含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对公
司损益的影响。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未满
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
权,均由公司注销。
(二)激励对象个人达到绩效考核目标
在本激励计划执行期间,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
对象个人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个人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
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等级依据综合考核评分结果共分为 A、B、
C 三个评分等级,每一级别对应的行权比例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核分数(S) 考核等级 行权比例系数
S≥80 A 100%
S<70 C 不予行权,剩余股票注销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则上一
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且公司业绩考
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和行权比例系数分批次
行权,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
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并由公司统一注
销。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
得行权。对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
注销。
六、考核期间与次数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的前一会计年度。
股权激励计划期间,每年度实施一次。
七、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
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考核报告确定被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及数量。
八、考核结果的反馈及应用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被考核者通知考核结果。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
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二)考核结果归档
改或重新记录,须当事人确认。
部负责统一销毁。
九、附则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法
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和部
门规章规定为准。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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