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9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 14: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
形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
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公司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于 2018 年申报获批纳入深圳市宝安区 2018 年城市更新单元第九
批计划。因公司不具备产业园规划、审批、开发、建设的专业能力和投资经验,
且本项目的开发存在一定风险,导致多年来未能得以有效推进。为避免本项目延
期而被动调出城市更新计划的风险,且为进一步盘活资产,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公司拟与拟新设合伙企业签订《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
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就公司本项目更新范围内全部土地使用权及物业权益,
拟新设合伙企业予以补偿的搬迁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 18,562 万元。交易完成后,
由拟新设合伙企业负责申请实施主体资格确认、本项目的专项规划申报审批、后
续具体开发与建设等事宜。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签订<深圳市
宝安区石岩街道兆新能源工业园城市更新单元项目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