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华鼎: 青海华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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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青海华鼎        公告编号:临 2022-053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青海华鼎”)
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
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鼎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 2022 年 1-9 月完成营业收入 4 亿元,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2,714.64 万元。目前公司机械装备制造板
块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但受疫情影响,
原材料供给和价格大幅上涨、行业成本压力上升直接影响到企业效益。
文创板块因受疫情影响致部分国际体育赛事延期或停办,同时由于宏
观环境的重大变化以及未来形势的不确定性,给文创板块带来较大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
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增资)的议案》,在全资子公司青海
青重机床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青重机床”)100%股权评估值为
人民币 11,472.52 万元的基础上
                   (评估基准日为 2021 年 4 月 30 日),
同意公司与天水星火机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
                    “星火机床”)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
     ,同意公司将持有青重机床 100%的股权协议转让给星火
机床,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1,472.52 万元,青重机床现生产基地也将
搬迁至天水市。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截止目前,已按照补充协议支付完相对应的股权转让款,尚未办理青
重机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细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对外投资(增资)的公
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青海华鼎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0)。
丰创展”)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以下简
称“意向书”
     ),锐丰创展或其指定第三方拟以现金方式收购青海华鼎
所持有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丰文化”)70%
股权。作价原则拟以不低于当初向广州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锐丰文化 70%股权的价格(即人民币 27,964.111 万元)加按每笔
股权转让款实际支付时间 8%年利率计算对应利息之和。详细情况详
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海证
券报》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华鼎关于签署<股权转让意向
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2)
                      。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按照于 2022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青海华鼎实
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临
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
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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