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105 证券简称: 永鼎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2-108
债券代码:110058 债券简称:永鼎转债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01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方式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除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了《江苏永鼎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公司内
部办公系统(OA 系统)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予以
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0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1 日,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
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间内,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含
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
等内容。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合。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程序合法合规,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