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1月11日上午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79,473,3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47.428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20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42,226,43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37.5853%,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198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37,246,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246,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8,246,8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1794%,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149%。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78,409,288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75,307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2,333,981股。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庄浩女士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
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候选人姓名 获得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候选人姓名 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股)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庄浩女士、张和平先生、庄澍先生、廖生兴先生、王亚朋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候选人姓名 获得表决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是否当选
(股)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序号 候选人姓名 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股数(股)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张国清先生、杨晨晖先生、蔡庆辉先生、韩建书先生当选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
总表决结果:同意178,717,1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787%;
反对756,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21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7,490,677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8305%;反对756,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9.16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盛军、刘亚新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