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文件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设立宁波太平鸟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控股股东共同设立宁波太平鸟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旨在统一慈善公益途径,提高公司在社会公益活动中的整体影响力,有利
于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也有利于提升公司形象和品牌影响力,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关
于设立宁波太平鸟公益基金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
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太平鸟时尚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郁炯彦 楼百均 蒲一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