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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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2-101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刘浩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5 人,其中以通讯形式出席会议
的监事 3 人,分别为刘浩、董春红、宋建邦,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拓新
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
制风险的前提下,由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
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 4,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
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审议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监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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