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盟新材: 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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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
监事充分全面的讨论与分析,现就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励对象人员名单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
劳动关系或聘用关系的在职员工。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其
中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董事会聘任。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
的条件已成就。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相符。
  综上,我们同意确定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10 日,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6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高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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