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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1 证券简称:齐心集团 公告编号:2022-072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概况
众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
,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并全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
超过 17.5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6 个月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股份回购。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1,909,750 股,占回购完
成时公司股份总数的 1.6225%,最高成交价为 16.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52 元/股,回购
总金额为 149,998,992.18 元,公司该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目前尚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规划,公司2022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和2022年11月9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
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对第二期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 将原计划
“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全部回购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总数量为11,909,750股,按此变更,该部分股份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
资本。本次变更及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33,217,683元变更为721,307,933元,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733,217,683股变更为721,307,933股。
二、债权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
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
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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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罗江龙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
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
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