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汽车: 金龙汽车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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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 2022-06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中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
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7 日《金龙汽车关于拟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临 2022-033)
和 2022 年 6 月 16 日《金龙汽车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
发的中市协注〔2022〕SCP429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和中市协注〔2022〕MTN1057
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注
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日(2022 年 11 月 7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2022 年 11 月 7 日)起 2 年内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
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
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信息
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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