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亚光电: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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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90      证券简称:美亚光电           公告编号:2022-033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
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1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网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或不良反馈。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
司监事会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
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
董事会披露了《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六)2021 年 12 月 0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七)2022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已经于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完成的公告》。
  (八)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
票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2年9月27日
      (二)授予数量:75.40万股(经2021年权益分派调整后)
      (三)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四)授予人数:321人
      (五)授予价格:11.88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
    者:
(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3.76元的50%,
为每股11.88元;
(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1.15元的
      (六)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
    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股本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额的比例
              董事会秘书、管
                理总监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
         (313 人)
         预留授予合计            75.4      100.00%    0.085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
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七)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
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
限售。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回购原则回购注销。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24 个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50%
              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起 36 个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50%
              成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本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2-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预留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定比 2020 年,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定比 2020 年,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
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评结果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制度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各考核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如下:
        评价标准         A          B    C    D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N)          100%       50%   0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和个人岗位绩效考
核达标的前提下,才可解除限售。具体解除限售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结果确定。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
面解除限售比例(N)。
  激励对象按照各考核年度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解除限售,因考核结果
导致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
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
计划的尚未解除限售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解除限售或终止本
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登记情况与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一致。
  四、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746号”《验资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审验,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美亚光电公司已收到321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
缴纳的754,000.00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8,957,520.00元(大写:捌佰
玖拾伍万柒仟伍佰贰拾元整),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754,000.00元(大写:
柒拾伍万肆仟元整),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8,203,520.00元(大
写:捌佰贰拾万叁仟伍佰贰拾元整)。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9月27日,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1月11日。
   六、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参与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公司筹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减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变动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49,394,177    50.97%    754,000   450,148,177   51.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32,334,723    49.03%       0      432,334,723   48.99%
三、股份总数       881,728,900 100.00%   754,000   882,482,900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882,482,900 股摊薄计算,
   十、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81,728,900 股增加
至 882,482,900 股,将导致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田明在
授予前持有公司股份 537,462,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96%。本次授予完成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减至 60.90%。
   十一、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于
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股票数量(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
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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