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股份: 金山股份独立董事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2-1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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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成立华电辽宁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的议案》进行认真核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必要的问询后,
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全资设立售电公司有利于适应当前电力体制改革快速
推进的新形势,加强市场电量份额争取,提高专业化管理水
平,提升上市公司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该事项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华电辽宁能源销
售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广宁     赵清野     刘晓晶   齐    宁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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