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9 证券简称:英派斯 公告编号:2022-071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周三)下午 14:4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9 日(周三),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楼 7 层公司会议室
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 29,763,7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80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 337,20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810%。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33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940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2022-2024 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9,763,7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93%;反对 284,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4.4398%;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5.5009%。
表决结果:同意 29,851,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8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707%;反对 19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3284%;弃权 52,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5.500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王智律师、马龙飞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