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71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修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公告编号:临 2022-44)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公告》 《中恒集团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
相关公告。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公告编号:临 2022-65)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中恒集团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
《激励对象名单》
”)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
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上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公示期为 2022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
员工可以通过电话、书面等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结合
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及公示情况,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
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
(四)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公司控股
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和
条件,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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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