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9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斌先生主持,全
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4 票赞成,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
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本
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46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1 万股,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的 0.55%。
关联董事费新毅、张宇星、HUA RUN JIE、沈保卫、沈贤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上海信公
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该议案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
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票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同意对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因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而不能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7.75 万股,回购价格为
关联董事费新毅、张宇星、HUA RUN JIE、沈保卫、沈贤峰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就该议案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国浩律师(深
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及注销回购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