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文 件 目 录
一、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二、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3
三、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4
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17 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 298 号方正大厦 8 层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现场会议议程:
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
二、 主持人通报与会情况;
三、 宣读议案并审议:
四、 股东发言、提问;
五、 议案表决;
六、 表决结果统计;
七、 宣布表决结果;
八、 宣读会议决议;
九、 律师见证;
十、 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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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相关法规、文件的精神,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 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现就有关出席会议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
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三、公司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认真
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
现场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到达会场登记参会资格并签到。
除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相关
工作人员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股东大会设“股
东发言及提问”议程,经大会主持人许可,股东可以发言或提出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
间不宜超过三分钟。股东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不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不涉及董事会尚未
形成决议或尚未披露的内容。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将不进行发言。
六、大会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场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
股东合法利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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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
审计原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
现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
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同意
的审核意见,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日):163 人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券业务收入为 8,364.82 万元。
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教育、
金融业,与公司为同行业的其他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截至 2021 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4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
资源(000923)、圣济堂(600227)、亚太实业(000691)、中南文化(002445)
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6
年 1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中国高科(600730)审计报告,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8
年 1 月开始担任公司审计项目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了开滦股份
(600997)、圣济堂(600227)、中国高科(600730)、巨力索具(002342)等多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曹忠志于 2019 年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
序号 姓名 处罚日期 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罚情况
对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批评。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上述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拟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费),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拟定为 26.05 万元,合计 74.05 万元,与上年维持一致。
审计期间因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用将由公司据实报销。
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