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67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
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1月2日以电
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闫玲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
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2019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7亿元(含
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68)。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已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9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