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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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发行
人”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通过贵
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
,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
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有效期截止日,即 2023
年 7 月 28 日。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或
“申报会计师”
)作为泰和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会计师,根据
贵会《关于加强对通过发审会的拟发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的
通知》(证监发行字[2002]15 号)、《关于再融资公司会后事项相关要
求的通知》(发行监管函[2008]257 号)和《关于已通过发审会拟发
行证券的公司会后事项监管及封卷工作的操作规程》
(股票发行审核
标准备忘录第 5 号(新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对发行人自最近
一次会后事项承诺函提交日 2022 年 9 月 9 日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期
间发生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慎核查,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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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回复:
一、 公司经营业绩变化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10月31日公告了《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行人2022年1-9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
审计)如下所示: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2021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营业收入(元) 2,802,554,502.12 3,281,742,862.32 -14.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 1.07 -57.9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 1.07 -57.9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70% 20.21% -12.51 个百分点
项目 2022-9-30 2021-9-30 变动幅度
总资产(元) 9,178,158,541.87 7,944,884,185.45 15.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注:变动幅度“-”号表示下降。
根据泰和新材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 年 1-9 月,泰和新材
实现营业收入 280,255.45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下降 14.60%;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484.07 万元,较 2021 年同期下降
(一) 公司经营业绩变化的原因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自氨纶产品和芳纶产品的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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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单位:万元
占主营 占主营
项 目 2022 年 1-9 月 业务利 2021 年 1-9 月 业务利 变动幅度
润比重 润比重
氨纶产品 1,433.71 2.32% 75,447.53 61.10% -98.10%
芳纶产品 60,427.06 97.68% 48,042.07 38.90% 25.78%
合计 61,860.77 100.00% 123,489.61 100.00% -49.91%
由上表可知,2022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
系公司氨纶产品收入和利润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下滑幅度高于发
行人芳纶业务收入和利润增长幅度所致。
发行人氨纶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主要系发行人于 2022 年 1-9 月
淘汰部分烟台厂区氨纶业务落后产能,致使当期氨纶产销量有所下
滑,对发行人业务规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在新冠疫情反
复,通胀高企的背景下,2022 年 1-9 月氨纶市场下游需求受到抑
制,叠加行业新增产能持续释放等因素,国内氨纶市场供需格局出
现了一定的结构性失衡,产品价格持续下滑。2022 年 1-9 月,在氨
纶市场价格同比出现明显下滑的情况下,氨纶原材料纯 MDI 的市场
价格未有明显下降,PTMEG 的市场价格下降幅度小于氨纶市场价格
下降幅度,致使发行人氨纶盈利水平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
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 年 1-9 月的业绩表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项 目 2022 年 1-9 2021 年 1-9 2021 年 1-9
变动幅度 2022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月 月 月
华峰化学 1,994,084.48 2,101,550.38 -5.11% 241,584.49 612,659.42 -60.57%
新乡化纤 572,101.29 648,399.89 -11.77% -29,348.53 128,935.36 -122.76%
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1,283,092.89 1,374,975.13 -6.68% 106,117.98 370,797.39 -7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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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项 目 2022 年 1-9 2021 年 1-9 2021 年 1-9
变动幅度 2022 年 1-9 月 变动幅度
月 月 月
泰和新材 280,255.45 328,174.29 -14.60% 30,484.07 73,126.40 -58.31%
由上表可知,受氨纶业务影响,2022 年 1-9 月,发行人营业收
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与同行
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受芳纶业务收入及利润增加影响,发行人业
绩下降幅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二)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动的影响因素,或者其他重大不利变
化,是否将对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从最近几年市场价格波动情况看,公司主要产品之一的氨纶具
有明显的行业周期性波动特征。2022 年 1-9 月,虽然受下游需求减
弱的影响,氨纶产品价格下滑,发行人氨纶业务收入及毛利水平同
比出现一定程度的下跌,但仍处于近年来的较好水平,但若未来氨
纶市场价格持续回落、人工成本及原材料价格上升、市场竞争加剧
等,将会导致公司氨纶业务毛利率持续下降,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另外一方面,近年来,公司芳纶业务毛利率保持较好
水平的同时,其业务收入近年来整体呈现大幅度增长的趋势。随着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芳纶产品产能将进一步扩
大,未来公司芳纶业务收入有望大幅度增长。结合公司过往年份的
经营情况,公司芳纶业务将在公司氨纶业务出现收入下跌的情况
下,有效的支撑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的稳定。
自最近一次会后事项承诺函提交日 2022 年 9 月 9 日至本承诺函
出具之日,发行人整体经营状况稳定,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发
生重大变化。发行人保持稳健经营能力,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
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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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审会后经营业绩变化情况在发审会前是否可以合理预
计,发审会前是否已经充分提示风险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已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通过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发审会召开前,发行人已在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充分提示了相关风险。
公司 2022 年可能出现的业绩下滑,发审会前保荐机构已在相关
文件中作出风险提示:保荐机构已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保荐
机构尽职调查报告》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泰和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中对“行业周期
性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经营业绩受到新冠肺炎
疫情影响的风险”、“氨纶产品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滑风险”、“氨
纶产品价格下降导致业绩增速放缓或业绩下滑的风险”作出了充分的
风险提示。
三、经营业绩变动情况或者其他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本次募投
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对位芳纶产业化项目、
间位芳纶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目的为扩大现有芳纶产
品的产能。发行人经营业绩下滑的原因主要系公司氨纶产品收入出
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氨纶产品收入的下降不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
施和相关芳纶产品未来产能消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2022 年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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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申报会计师查阅了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数据未
经审计或审阅),查询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22 年三季度报告、行
业相关数据,对公司业绩波动进行了分析。申报会计师认为:公司
披露的业绩下滑主要受氨纶销量、售价下降影响符合行业实际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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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会后重大事项的核查
意见》之签署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广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苑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