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鸟消防
股票代码:002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燕园三区30号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青鸟消防、公司、上市公司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大青鸟环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宇
因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本次权益变动
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
指
例被动稀释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告书》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企业名称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号燕园三区30号
法定代表人 倪金磊
注册资本 15144.6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89765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营业期限 2000-03-29至2050-03-28
研究、开发嵌入式电子产品和集成系统芯片;研
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自产产品的安装、调
经营范围
试、维修、技术咨询、技术培训;销售自产产
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前五大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性 长期居住
姓名 职务 国籍 国家或地区永
别 地
久居留权
倪金磊 男 主席,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是,美国
郑重 女 执行董事,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人力资
王兴业 男 中国 中国 否
源总监,监察主任,
工会主席
关雪明 女 执行董事,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李崇华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沈维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唐炫 男 独立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刘子毅 男 非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范一民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中国 否
潘宇东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欧阳子石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曹臻珍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周敏 女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陈志鸿 男 财务总监,公司秘书 中国香港 中国香港 否
胡绿山 男 财务负责人 / 财 务部 中国 中国 否
经理
四、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
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未来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持股比 持股比
名称
股数 例 股数 例
(%) (%)
北京北大 合计持有股份 91,836,720 38.27 179,880,361 31.88
青鸟环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 179,880,361 31.88
科技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91,836,720 38.27 0 0
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股份,2019年8月公司上市时持股比例为38.27%。公司2020年3月
开始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过限制
性股票授予及股票期权行权,公司股份数量相应不断增加,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不断被动稀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公司股
权激励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1.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8号)核准,公司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422,182股,本
次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不变,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4.84%。
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于2021年6月实施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990697
股;于2022年5月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股份总数及信息披露义务
人所持股份数量相应变动。
份性质由有限售条件股份转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因股份被动稀释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占比由公司上市时的38.27%下降至31.88%。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79,880,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质押公司股份6,590.3451
万股,不存在冻结等其他权利受限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无买卖上市公司股
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
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
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倪金磊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 河北省涿鹿县
司 地
股票简称 青鸟消防 股票代码 00296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
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
称 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通讯地 号燕园三区30号
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 有□ 无√
量变化
不适用,持股比例被动 人
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大股东 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2020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及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91,836,72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8.27%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变动数量: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比例:6.39%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后持股数量:179,880,361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动后持股比例:31.88%
及变动比例
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下降,详见本报告书
第四节相关内容。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19年8月9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中国证券登记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 被动稀释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未来若有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否拟于未来 12 个
将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
月内继续增持
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 不适用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北大青鸟环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倪金磊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