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海核: 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0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ST海核            公告编号:2022-077
           台 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概述
一级全资子公司烟台台 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台 海核电”)
债权人江苏方能热工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 清偿能
力为由,向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山法院”)申请烟台台
海核电破产重整。2020 年 11 月 19 日,莱山法院裁定受理烟台台 海核电重整,
并指定烟台台 海核电重整工作组为烟台台 海核电管理人,烟台台 海核电在破产重
整程序中依法开展重整各项工作。2021 年 3 月 8 日,莱山法院裁定烟台台 海核
电与烟台台 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并通过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信息网发布债权申报公告,确定债权申报截止日为 2021 年 5 月 8 日。2021
年 5 月 20 日,烟台台 海核电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网
络会议形式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召开并顺利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审议通过
了《债权人委员会设立及议事规则》、《财产管理方案》等表决事项。2021 年 6
月 1 日,烟台台 海核电管理人发布烟台台 海核电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招募投
资人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8 日。2021 年 9 月,经烟台台 海核电管
理人申请,莱山法院裁定烟台台 海核电等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四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5 月 8 日。2022 年 2 月 16 日,
莱山法院裁定撤销(2020)鲁 0613 破 3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中关于烟台玛努尔高
温合金合有限公司合并重整部分,烟台台 海核电、烟台台 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
烟台台 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合并重整。2022 年 5 月,莱山法院再次裁定
烟台台 海核电等三家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1 月 8 日。
   相关进展情况详情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2020 年 11 月 25 日、2020
年 12 月 10 日、2021 年 3 月 13 日、2021 年 5 月 24 日、2021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12 月 3 日、2022 年 2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向法院
申请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司法重整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
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继续营业的公告》、《关于子公司及关联
公司被法院裁定实质合并重整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
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
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
定书的公告》、
      《关于一级全资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
   二、子公司被申请破产重整的最新进展
   公司获悉烟台台 海核电等三家公司和烟台台 海核电管理人已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向莱山区人民法院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
第一款,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重整计划草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
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
   公司将在收到重整计划草案及确定会议具体召开时间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三、风险提示
性,目前公司尚无法可靠预计长期股权投资和债权的可回收金额,破产重整事
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破产重整结
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烟台台 海核电
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若烟台台 海核电被裁定破产清
算,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破产重整进程,积
极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权利,并根据破产重整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第 9.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2 年 8 月 19 日被
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
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
重整失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被法院宣
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第(六)项的规
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险警示,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
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自 2019 年度至今连续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均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
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 2022 年 5 月 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
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
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不符合第 9.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
意”。若公司 2022 年度出现前述六个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台 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融发核电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