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天业: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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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75         股票简称:新疆天业             公告编号:临 2022-075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发
出召开八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周军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
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3 票,回避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申报的电石生
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被纳入国家发改委第三批《重点领域设备更新改造贷款备选
项目清单》,依据相关政策,由天业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
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申请了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专项借款,后续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相关贴息政策规定,享受设备购置借款贴息。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实施主
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能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化工”)及天伟化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伟化工”)。
行银行向天业集团发放贷款 16,500 万元,其中 10,250 万元专项用于天能化工电石生
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建设,6,250 万元专项用于天伟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
升级项目建设。借款期限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至 2030 年 10 月 31 日,共计 8 年,宽
限期 1 年。借款利率采用固定和浮动利率:从 2022 年 10 月 31 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日止适用浮动利率,即 LPR5Y 报价的基础上减 180BP。上述借款为信用贷款,如果天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业集团在国家开发银行处的信用评级下降到 AA-级以下(不含 AA-级),或者国家开发
银行合理判断天业集团发生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天业集团应根据国家开
发银行的要求增加充分有效的担保措施。
     基于上述,为保证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电石生产节能降碳改造升级项目顺利实施,
天业集团拟根据《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将上述贷款以借款方式向天能化工、天
伟化工发放,为此,天业集团分别与天能化工、天伟化工签订《借款协议》,天业集团
向天能化工借款 10,250 万元、向天伟化工借款 6,250 万元,专项用于电石生产节能降
碳改造升级项目,借款期限、利率、宽限期等参照《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即借款期限从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30 年 10 月 31 日,宽限期从 2022 年 11 月 9 日
起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止,借款利率采用固定和浮动利率:从 2022 年 11 月 9 日起至
笔贷款的还本日止适用浮动利率,即 LPR5Y 报价的基础上减 180BP。上述借款为信用
借款,无担保或相应抵押。天能化工、天伟化工按《借款协议》约定向天业集团还款
并支付利息,天业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还款并支付利息。
     公司董事会同意由天能化工、天伟化工分别与天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后续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贴息政策规定,享受设备购置借款贴息。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天能化工、天伟化工本次与公司控
股股东天业集团签订《借款协议》事项属于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金
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关联董事周军、张强、宋晓玲、操斌、张立、黄东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由其他
     详见与本公告一同披露的《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
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天伟水泥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
有限公司续签借款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购控
股股东新疆天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所持有的天伟水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伟水泥”)100%股权,天伟水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完成时,
天伟水泥尚欠天业集团借款 58,384.00 万元,计划分 5 年将天业集团借款归还完毕。
天伟水泥 2021 年度、2022 年度已按还款计划每年归还借款 11,676.80 万元,截至目
前,借款余额 35,030.40 万元。
   天伟水泥目前有一笔 13,998.20 万元借款将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到期,拟进行
续借。公司董事会同意天伟水泥拟向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续签借款协议,借款金额
为 13,998.2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1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年利率 3.65%,
利率水平不高于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该借款无担
保或相应抵押。
   此事项为关联人向公司子公司提供资金,利率水平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
公司及子公司对该项借款无需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
  (2022 年 1 月修订)第 6.3.18 条的规定,以及《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易公允决策制度》规定,公司可以免于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和披露。
   议案一、二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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