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大洋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行了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授课的方式对上述培训对象进行了培训,培训涉及的法规
主要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以下简称“新《信披办
法》”)等,针对2021年5月1日施行的新《信披办法》展开了详细的解读,并结
合案例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信息披露将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深度阐释。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本次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上市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
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保荐机构为本次培训指定了专门的培训人员,并通过现场讲解的方式与培
训对象进行交流,培训效果良好。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均进行了认真的学习,更
加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了新《信披办法》的变动要点,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的质量,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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