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8 证券简称:长盛轴承 公告编号:2022-111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1 月 11 日。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2 人。
? 解除限售数量:59,94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已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
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1-020)。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
号:2021-022)。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董事会同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 日,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实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报告。2021 年 3 月 3 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28),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6 日,登记数量为 14.80 万股,授予价格为 9 元/
股,授予登记人数为 2 人,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
股。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数量的议案》、
《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2-065)。
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二、2021 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届满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规定,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
限售比例为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 30%。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完
成登记,截止目前,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现就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售条
告; 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
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解除限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 售条件。
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伙)对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不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89
低于 8 亿元 号 ): 2021 年 度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售条件。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评级,原
则上绩效考核评级划分为 A(优秀)、B(良好)、
C(合格)及 D(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级表
适用于考核对象: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 2 名激励对
考 核 A(优 B(良 C(合 D(不
象在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均为 B,个
评 价 秀) 好) 格) 合格)
人解除限售比例为 90%。未满足解除限
结果
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由公司回
解 除 100% 90% 75% 0%
购注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部分将进行
限 售
解除限售。
比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
对象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
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
例。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同意为符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2 年 11 月 11 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59,940 股。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2 人。
(四)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具体情况
如下:
本激励计划项下授 第一个解除限售 占已获授第一
姓名 职务 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期可解除限售数 类限制性股票
量(股) 量(股) 总量的比例
董事会秘书、财务
何寅 150,000 40,500 27.00%
总监
戴海林 副总经理 72,000 19,440 27.00%
合计(2人) 222,000 59,940 27.00%
注:1、上表中所涉及股份数量均已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情况进行了调整;
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父母、子女及外籍人员;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份 112,802,587 37.85 -59,940 112,742,647 37.83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185,207,962 62.15 59,940 185,267,902 62.17
股本总计 298,010,549 100.00 0 298,010,549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解除限售登记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
构表为准。
五、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回购注销、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和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书》
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长盛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