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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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22-064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雾节能”)控股股东神雾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
“江西证监局”)
       《关于对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2022(19 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和 2016 年 4 月与神雾节能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承诺置入上市公司的项目(江苏省冶
金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分别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3 亿元、4
亿元和 5 亿元,并约定当实际盈利数低于净利润承诺数,则由你公司进行业绩补
偿。根据神雾节能公告的 2016 年-2018 年年报,项目实现利润未达到承诺金额。
截至目前,你公司仍未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你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
五条中违反承诺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
承诺》(证监会公告〔2022〕16 号)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的监管措施。你公司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取整改措施,尽快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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