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计量: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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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7    证券简称:广电计量        公告编号:2022-047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引起。
人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不会引
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
收到公司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黄敦鹏、曾昕、陈旗出具的《关于一致
行动人协议到期自动终止的告知函》,鉴于各方签署的《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
           (以下简称“《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7
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
日到期,各方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不再续签。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签署情况
  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黄敦鹏、曾昕、陈旗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签署
《一致行动人协议》
        ,内容具体如下:
采取并保持一致意见。
董事会行使提案权和在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上行使表决权时保持一致。
事项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
决权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形成一致意见,
然后按一致意见行使股东权利。若各方无法对相关议案或表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应再充分沟通协商,努力达成一致意见。协商不成的,则以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
有限公司的意见作为各方最终意见,各方须按上述最终意见行使股东权利。
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各方
可以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本协议他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
行使表决权。如各方均不能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共同委托他人参加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表决时,相关方保证其提名或代表的董事在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各
方事先协调所达成的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一方提名或代表的董事不能参加董
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本协议中的他方提名或代表的董事代
为投票表决。如各方提名或代表的董事均不能参加董事会会议,应共同委托他人
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部分公司的包括表决权在内的股东权益委托各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决定或行使。
股份上设置第三方权益。
易所上市后,其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遵守关于挂牌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在挂牌或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票的转让限制规定。
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的规范运作。
各方应当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以及各自所做出的承诺行使
权利。
据其股份比例行使分配权等其他股东权利。
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则本协议有效期延长至公司上市后三年。本协议壹
式伍份,各方各执壹份,广电计量留存壹份。
     二、《一致行动人协议》履行情况
     《一致行动人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均遵守和履行了协议约定和承诺,未发
生违反协议的情形。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
约定,《一致行动人协议》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到期。各方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
出具《关于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自动终止的告知函》,确认《一致行动人协议》
到期后不再续签,一致行动人关系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起解除。
     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后,各方将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照各自意愿,独立行使各项股东及/或董事权利,履行相关股东及/或
董事义务。
     四、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导致权益变动的情况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前,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系广州广电运通金融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黄敦鹏、曾昕、陈旗
因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构成一致行动人,其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并计算,其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337,431,0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661%,具体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合计                  337,431,055           58.661%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仍为广州广电运通金
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其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合
并计算,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60,151,0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226%。
     《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后,黄敦鹏、曾昕、陈旗在公司拥有的权益单独计
算,其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34,560,000 股、28,742,400 股、13,977,607 股,分别占
公司总股本的 6.008%、4.997%、2.430%。
     五、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一致行动人
协议解除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广州无线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会影响
公司的人员独立、财务独立和资产完整,公司仍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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