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60111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廖新辉
住所及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 3326 号翠湖山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318 房
间(纳百川(天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392 号)
权益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二年十一月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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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
目 录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5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6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第七节 备查文件·············································································10
一、备查文件 ·············································································10
二、备查地点 ·············································································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13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廖新辉、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通维、通维投资 指 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拓科技 指 深圳市通拓科技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华鼎股份 指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廖新辉、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邹
业绩承诺方 指
春元
业绩补偿股份回购导致信披义务人合计所持的华鼎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股权比例由 5.15%减少至 3.07%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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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廖新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403**********18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横岗段 3326 号
翠湖山庄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 318 房间(纳百川(天
注册地址
津)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 392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廖新辉
出资额 1,122.33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35286493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
经营范围 关咨询服务,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5-04-29 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及持股比例 廖新辉持有通维投资 56.7739%的股份,为天津通维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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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因标的公司通拓科技未完成 2019 年度承诺
业绩,根据业绩承诺补偿方案,业绩承诺方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共计 37,328,847
股。其中廖新辉应补偿 10,492,845 股,通维投资应补偿 13,168,327 股。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回购并注销业绩承诺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注销股份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回购应补偿的股份 37,328,847 股,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该
部分股份的注销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存在减少或者增
加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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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因履行业绩补偿承诺义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
例减少。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变
化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回购注销 本次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 股 数 量 占 总 股 变动数量(股) 占 总 股 持股数量(股) 占 总 股
(股) 本比例 本比例 本比例
天津通维投资 32,698,089 2.86% - 13,168,327 1.15% 19,529,762 1.71%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廖新辉 26,058,129 2.28% - 10,492,845 0.92% 15,565,284 1.36%
合计: 58,756,218 5.15% -23,661,172 2.07% 35,095,046 3.07%
廖新辉与通维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因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导致其合计持股比
例减少至 5%以下。本次股份回购后,廖新辉与通维投资剩余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
限制的情况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承诺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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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 2019 年度未完成当年业绩承诺,且暂时无法
支付业绩补偿款,2021 年 7 月,公司与邹春元、廖新辉、通维投资签订了《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约定以分期三年回购注销其应补
偿股份的方式使其履行相应补偿义务。协议约定为了维护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自协议生效之日起应补偿股份在回购注销前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
综上,在应补偿股份完成回购注销前,该部分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分红权。
信 息 披露义务人廖新 辉、通维投资共持有 公司股份 58,756,218 股,其中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将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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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份转让协议》,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公司股份 59,130,000 股,以进行股
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
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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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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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浙江省义乌市北苑街道雪峰西路 751 号
联系人:张益惠
电话:0579-85261479
传真:0579-8526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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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廖新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廖新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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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廖新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廖新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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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义乌华鼎锦纶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义乌市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华鼎股份 股票代码 601113
广东省深圳市龙
岗区龙岗大道横
岗段 3326 号翠湖
山庄、 天津自贸
廖 新 辉 、天 津 通 维 试验区(空港经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有 济区)中心大道
联系地址
限合伙) 华盈大厦 318 房
间(纳百川(天
津)商务秘书有
限公司托管第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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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持 股 数 量 : 58,756,218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 持 股 比 例 : 5.15%
一致行动人廖新辉、通维投资共同持有
股票种类: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股
变动数量:-23,661,172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信 息 披 露
变动比例:-2.07%
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变动后持股数量:35,095,046(一致行动人廖新辉、通维投
量及变动比例
资共同持有)
变动后持股比例:3.0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未 来 12 个 月 内 继 续 增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不适用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 司 的 负 债 ,未 解 除 公 司 为 不适用
其 负 债 提 供 的 担 保 ,或 者 损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不适用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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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廖新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廖新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