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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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2022-109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情况的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送达
方式发出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通知,2022 年 11 月 7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充分结合
公示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包括激励对象姓名、职务等信息;
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拟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分子公司任职,签署合同、领取报酬。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
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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