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书面意见
我们作为凯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于2022年11月7日审议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
如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审议程序合法
合规。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签字:
安广实 盛明泉 张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