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江股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0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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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300658         股票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4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江股份”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二次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相应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获 2022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 划 实 施 考 核 管 理 办 法 》 等 的 有 关 规 定 , 董 事 会 将对已 获 授 但 未 解 除 限 售 的
股 , 预 留 授 予 权 益 的 回 购 价 格 为 8.9667 元 / 股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
益的第三次解除限售条件及预留授予权益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
相应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实 施 回 购 注 销 上述 限 制 性 股 票 1,068,000 股 后 , 公司 注 册 资 本将 由 人 民 币
变更为人民币 27,730.3421 万股。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
本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
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
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
施。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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