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号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声 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华灿光电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华灿光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
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二、信息披露义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华灿光电、上市公司、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
指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光
京东方 指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比例被动稀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号
注册资本 139,200 万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 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 2016 年 6 月 1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782MA28DXJR0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以上经营范围未经金融等行
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
主要经营范围
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义乌高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持股 46.70%、宜兴光
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34.48%、和谐浩数投资管理(北京)
主要出资人 有限公司持股 18.68%、上海光控浦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持股 0.07%、珠海和谐卓越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 0.07%。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和谐芯光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长久居留
权
执行事务合伙
金正 男 中国 北京 否
人委派代表
二、信息披露义务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华灿光电外,未持有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导致总股本增加,使得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
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华灿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使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由 842,291,534 股变更为 1,081,421,968 股,和谐芯光持有 182,313,043 股普通股,
占交易后总股本的 16.86%。
股数量为 17,346,936 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 1,098,768,904 股,和谐芯光
持有 182,313,043 股普通股,占交易后总股本的 16.59%。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660.7475 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
总数将由 1,098,768,904 股变更为 1,092,161,429 股,和谐芯光持有 182,313,043 股普
通股,占交易后总股本的 16.69%。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5 号)的核准,同意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珠海华发实体产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
子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子泰新时代精选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凯誉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凯誉 1 号私募基金)、冯建庆、马雪峰,共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 148,075,024
股,新增股份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交易后总股本的 14.70%。
拟以 2,083,597,236 元现金认购华灿光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股份
(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
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华灿光电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华灿光电股份数
量不变,仍为 182,313,043 股,由于华灿光电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72,070,935
股,华灿光电的总股本从 1,240,236,453 股增加至 1,612,307,388 股,导致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持股比例由 14.70%被动稀释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的 11.31%。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2018 年 4 月 25 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上市后)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0 0 0 0
和谐芯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82,313,043 16.86 182,313,043 11.31
合计 182,313,043 16.86 182,313,043 11.3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及尚待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相关事项;
发行相关事项。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交易情况外,自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深交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
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华灿光电住所及深交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金正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
在地
股票简称 华灿光电 股票代码 300323
信息披露义务 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福路 126
人名称 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号
拥有权益的股 有无一致行
增加 □ 减少√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权益变动前持股数量:182,313,043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16.86%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A 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权益变动后持股数量:182,313,043股
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比例:11.31%
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 2018年4月-至今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被动稀释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
不适用
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准
填表说明:
予以说明;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
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金正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