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崧盛股份
股票代码:3010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6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C座392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协议转让变更股份持有方式)
签署日期:2022年11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
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
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崧盛股份 指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京成红聚6号基金、受 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6号证
指
让方 券私募投资基金
厦门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名为深圳
崧盛投资、转让方 指
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二)
受让方协议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崧盛股份无限售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件流通股6,144,005股(占崧盛股份总股本5.00%)
的权益变动行为
受让方协议受让转让方持有的崧盛股份无限售条
标的股份 指
件流通股6,144,005股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京成红聚 6 号基金,京成红聚 6 号基金为由崧盛投资部分合伙人
作为基金委托人出资,并由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在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基金编号:SXL022)。北京京成九
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
(登记编号:P1063645),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348349860P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392
法定代表人:杨国成
成立日期:2015 年 6 月 18 日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15 年 6 月 18 日至 2035 年 6 月 17 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金管理人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 人基本
情况如下:
姓名:杨国成
性别:男
国籍:中国国籍
身份证号:110*************70
职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长期居住地:广东省深圳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股份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崧盛投资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其目
的是对受让后的股份进行资产管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协议转让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 月内暂
无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 个月内
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视市场情况发生股份权益变动的可 能。若
后续有相关计划或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 司并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京成红聚6号基金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京成红聚6号基金于2022年11月4日与崧盛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京成红
聚6号基金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崧盛投资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具体情
况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转让总价 占总股本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股) (元) 比例
崧盛投资 京成红聚 6 号基金 6,144,005 16.856 103,563,348 5.00%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股份转让所涉及的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 东持股
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崧盛投资 9,959,516 8.11% 3,815,511 3.11%
京成红聚 6 号
- - 6,144,005 5.00%
基金
注:上表占总股本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年斌、王宗友原通过崧盛投资间 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将全部转换为通过其参与的基金(即本次受让方)间接持有,公司 董事兼
副总经理汤波兵、公司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蒋晓琴之配偶陈春原通过崧盛 投资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部分转换为通过其参与的基金(即本次受让方)间接持有 ,具体
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间接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间接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间接持股
占总股 间接持股数 占总股
持股平台 数量 持股平台
本比例 量(股) 本比例
(股)
京成红聚6
田年斌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崧盛投资 928,615 0.76% 928,615 0.76%
号基金
实际控制人、董事、 京成红聚6
王宗友 崧盛投资 928,615 0.76% 928,615 0.76%
总经理 号基金
京成红聚6
汤波兵 董事、副总经理 崧盛投资 610,374 0.50% 号基金
崧盛投资 152,593 0.12%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 京成红聚6
陈春 崧盛投资 428,299 0.35% 321,225 0.26%
秘书蒋晓琴之配偶 号基金
崧盛投资 107,074 0.09%
合计 - - 2,895,903 2.36% - 2,895,903 2.36%
注:上表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崧盛投资合伙人中的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未实际减持其原通过崧盛投资间接持有的股份,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
的相关规定及该等人员已作出的股份限售承诺。相关人员后续减持股份将继续 遵守法
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并严格履行其本人所做出的承诺。
受让方受让标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身基金财产。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称“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厦门崧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6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二)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 股股份
(三)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及转让价款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16.856元/股的价格进行股份转让,具体如下:
转让股数 转让价格 合计转让款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股) (元)
崧盛投资 京成红聚 6 号基金 6,144,005 16.856 103,563,348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份全部交割过户完成之日期间,如公司发生 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或定增、回购等变更股本事项,则转让 的标的
股份数量、比例和每股价格等作相应调整。
(四)股份转让款支付及股份交割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后 180 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
行账户支付完毕所有股份转让款。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由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
(五)税费及其他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 切事宜
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在 本协议
中作出的声明、陈述、承诺、保证,或者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陈述、承 诺、保
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重大遗漏的即构成违约。
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协议不能生 效或不
能履行或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根据另一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
救措施及/或承担责任并赔偿另一方的全部损失(包括另一方为避免或减少损 失而支出
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强制执行费、财产保全费、公告费、评估 费、鉴
定费、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等)。
本协议签订后,若须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因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未获 通过,
不视为双方违约,双方彼此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 方各执
贰份,其余报相关主管部门及监管机构。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以外,本次股份转让 未附加
其他特殊条件。协议双方不存在就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 ,亦不
存在就转让方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
(一)权益变动的时间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
间为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 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被
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的前6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 重大信
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6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盖章):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国成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办公
室。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深圳市
股票简称 崧盛股份 股票代码 301002
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司-京成红聚6号证券私募投 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
名称 注册地
资基金 镇大厦C座392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份。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 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6,144,005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比例:5.00%
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拥 变动时间: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在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有权益的股份变 之日
动的时间及方式 变动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 ■ 否 □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前6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6号证券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盖章):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杨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