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6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 14:3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
式召集与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11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化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通讯表决
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为完善公司及子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同时保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
外部环境,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子公
司及董监高购买责任险,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公司: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前述子公司指任何未上市、或其股权未公开交易的法人实体,且投保人通过
一个或多个其他法人实体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满足以下任一标准:
①控制该法人实体的董事会组成;
②控制该法人实体过半数的股东表决权;
③持有该法人实体过半数已发行的股本或股份;或
④通过一个或多个协议的方式实现对该法人实体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可获得
该法人实体绝大部分的经济利益、且将该法人实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
(3)被保险个人: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并经合
法程序选任或指派,在保险期间前或保险期间内担任被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以及雇员的自然人,但仅以其以前述职务身份行事时为限。
(4)保险期间:2022 年 11 月 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5 日
(5)赔偿限额:人民币 40,000,000 元
(6)保险费:人民币 900,000 元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变更保
险公司、确认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
表决结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作为关
联方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