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航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的相关规定,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对盛航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培训情况
(一)培训时间与地点
的培训对象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参与
(二)培训主讲人及培训对象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股份增减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及相
关主体违规被处罚的影响,本次培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包括《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
《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
干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等。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告知公司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本次培训的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公司提供了讲义课件以供自学。
二、培训效果
通过此次培训,盛航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参与培训人员对股
份增减变动规则、上市公司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被处罚的影响等
内容有了更加系统和全面的认识,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在规范运作方面的要求和规定,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邈 单 思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