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1 证券简称:美吉姆 公告编号:2022-114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11 月 3 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11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
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3 日 9:15 至 2022 年 11 月 3 日 15:00 的任意时间。
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大
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0.1954%。其中,通过网络方式投票的股
东 7 名,代表公司股份 248,278,3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06%。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务所冯泽伟律师和楼晶晶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 进行了
投票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8,252,58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6%;
反对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9%;弃权 1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61,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70.3448%;反对 24,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 股 份 的
东所持股份的 1.3793%。
该议案获得通过,杜胜穗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
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冯泽伟律师和楼晶晶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
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美吉姆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