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相关规定,作为深圳市雷赛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认真、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
量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
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的调整。
二、关于向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独
立意见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3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
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及其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共54名外,剩下216名激励
对象均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或安排。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
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期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3日,并同意
以20.37元/股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507.00万份股票期权。
独立董事:曹军、王荣俊、周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