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家居: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2-11-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公司代码:603551                         公司简称:奥普家居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AUPU Home Style Corporation Limited
                   会议资料
               二○二二年十一月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手续,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
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需要在大会发言的,
应于会议开始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填写登记表,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分钟。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不得无故中断大会
议程要求发言。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代表为计票人,1名
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
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
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2
年10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2-073)。
  十六、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
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杭州市有关疫情防控的相关
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
  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主动配合公司做好现场身份核对、个人信息
登记、出示健康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进
入会场参会期间,也需全程佩戴口罩,请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引导,保持
必要的座次距离。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2022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11月11日
                至2022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家居股份有
             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四、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4日(星期五)
  五、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11月9日(星期三)
                上午 09:00-11:30   下午 14:00-17:00
  六、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七、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召开,介绍股东及其他出席人情况。
  (二)选举现场计票人、监票人。
  (三)宣读议案
案》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
  (五)计票人计票,监票人监票。
  (六)宣布表决结果。
  (七)请见证律师对会议情况发表法律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议案一:
关于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奥普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
规定,经公司审慎论证,拟终止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之配套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回购价格不得高于授予价格加上
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计息期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起至本次回购注销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宜,包括
并不限于相关结算登记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普科技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