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8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
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
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3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股份回购进展情况公
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9,108,543 股,累计回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为 1.054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15.88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17.2848 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106,550.41 元(不含交易费)。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
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第十
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算起;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57,070,684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
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
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