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2 年 11 月 2 日(星期三)15: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11 月 2 日 9:15—
举,由董事汪梅方主持会议。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403,563,17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9.25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31,537,285 股,
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 33.9985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7 人 , 代 表 股 份
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724,89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0.40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
东 4 人,代表股份 2,724,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0.400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湖北
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温莉莉、彭晨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对审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 1.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40,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7%;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25%;反对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黄明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40,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7%;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25%;反对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提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40,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7%;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25%;反对
议案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审议通过。
提案 4.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2,040,57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27%;反对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2,28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4.1225%;反对
议案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