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阅读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会议资料、听
取了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董事意
见如下:
稿)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意见并结合本次重组实际情况,对《楚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更新和修订。
我们认为: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及其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审阅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我们认为,
该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注册方能实施。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
董事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善平:
危 平:
张早平:
张南宁:
张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