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拟
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
独立董事:左文岐、杜君、谢晓霞
二〇二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