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鼎股份: 永鼎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2-11-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
章制度、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永鼎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审
阅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 2022 年 11 月 01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
以及《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 9
月修订)及其摘要中关于授予日的规定,同时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对象获
授权益的条件也已成就。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 9 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计划或安排。
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长远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确定 2022 年 11 月 01 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
以 1.8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52 万股限制性股票。同
时,同意预留部分除本次授予外剩余的 48 万股不再进行授予。
                             江苏永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蔡雪辉、韩         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鼎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