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2-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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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9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后续项目合作以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会产生直接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一定程度上将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发展。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及参股公司
万高(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万高”)与爱驰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爱驰汽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三方拟在动力电池运
营及服务生态体系构建深度的合作关系,携手共建新能源动力电池运营及售后服务体系,促
进回收资源化利用产业闭环。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在三方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一)公司名称: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100MA35PU38XW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 年 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86,788.696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炫霖
  注册地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园西大道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的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汽车科技、信息科技、生
物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的销售,
汽车维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
爱驰汽车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爱驰汽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公司名称:万高(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9066018270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17 日
  注册资本:1,307.1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程蓓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纪念路 500 号 1 幢 304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汽车科技,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集成科技专业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图文设计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
类咨询);二手车服务,提供汽车售后的配套延长质保的市场营销及提供相关业务的咨询服
务,延长保修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二手车鉴定评估;机动车修理和维护;小微型客车租赁
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汽车新车,汽车
零配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
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奇循环经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万高 14.50%股权。除上
述股权关系之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与上海万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海万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爱驰汽车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万高(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遵守“平等自愿,互利互惠、诚实守信、长期合作”的原则,一致同意采取措施实现资源共
享、优势互补。
  三方拟在动力电池运营及服务生态体系构建深度的合作关系,携手共建新能源动力电池
运营及售后服务体系,促进回收资源化利用产业闭环。
开展更广阔领域的合作,加强交流与协作,共创发展契机。
机制,根据本协议条款所指的合作具体内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洽谈,推进合作的深入发展。
  (二)合作内容
  甲乙丙三方将联动其他战略合作伙伴,围绕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方面开展业务,促进
提升甲方产品销量、增加甲方产品市场占有率,同时在售中、售后环节中赋能客户权益、客
户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推进、优化甲方客户的产品使用体验,增加甲方客户的产品满意度。
  另一方面,动力电池管理是新能源生态中的重要环节,为了促进流通效率与闭环管理。
基于电池资产所有权,三方合作的业务中将退役电池交由乙方进行专业的梯次利用及元素再
生,依托丙方赋能搭建全国电池售后服务网络、承接全国车主电池运营服务,形成电池的闭
环管理。
  三方将在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再利用领域开展合作,依托三方合作模式及乙方已有动力电
池回收产业资源及行业经验,丙方已有售后服务网络资源及管理体系、电池技术及运营经验,
共同建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络,提高规范回收水平,优化甲方
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共同做大做强动力电池回收资源化业务、电池运营服务生态。同时依托
于乙方专业的电池梯次利用及元素回收再生能力,三方共同布局电池循环再利用产业,形成
动力电池闭环管理。在协助甲方落实生产者责任要求的同时,进一步推进电池回收行业向规
范化、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配合甲方在海外市场的战略发展布局,乙方、丙方将依托于自身在海外市场及汽车后服
务市场的资源优势及行业经验,为甲方提供销售及服务支持,销服一体,协助甲方进一步快
速打开海外市场。同时结合各方在海外市场的业务规划,可共同建设海外电池回收体系,进
一步完善并深化各方在动力电池回收循环再利用领域的合作。
  三方团队通过在所述合作领域友好合作后,逐步深入探寻甲乙丙三方各自体系内的其他
业务合作。
  在综合考量市场情况、三方产业规划等因素后,在合适的时机及成熟的条件下,未来三
方不排除将以股权合资等方式开展上述各方面的深入合作,具体合作内容与合作方式将由三
方进一步协商确认。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5 年。有效期届满,三方如需继续合作,
需在上述有效期届满前 30 日另行签订协议。具体项目根据不同的合作、合资项目另签协议。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方爱驰汽车为一家国际化智能新能源汽车公司,已覆盖亚欧市场;合作方上海
万高为国内专业的汽车质量报修及后市场综合服务提供商,主要面向国内市场提供新能源电
池运营服务、新能源汽车延保服务等汽车后市场服务。本次战略合作为公司与整车厂、汽车
后市场服务企业共建动力电池服务及回收利用体系的初步探索。本次合作将基于爱驰汽车全
球化市场布局、丰富的客户资源及动力电池售后服务需求,依托上海万高丰富的新能源汽车
及动力电池运营服务经验、高品质的售后服务及完善的服务网络及管理体系,结合公司在锂
电池回收循环利用领域的行业资源优势、技术领先优势及产能规模优势,共同打造覆盖全国
的动力电池“服务+回收”闭环,构建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生态圈。
      本次合作,有利于各方进一步落实汽车产品生产者责任延伸,构建规范化的动力电池回
    收体系;公司及合作方以运营服务提前介入,有助于提前锁定锂电池废料资源,打造动力电
    池全生命周期合作闭环;同步拓展海外回收市场,共同建设海外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持
    续增强公司锂电池循环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如本次合作能够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锂电池循环利用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全面提升公司在锂电池回收行业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
    赖。本次签署合作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如本协议顺利
    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合作协议为三方合作的原则阐述,不具有强制性法律约束力,具体合作事项
    需三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协议名称             合作对方      披露日期         履行情况

     乘用车延保项目战略合作
         协议
     投资兴办退役动力电池、
                   江西省赣州市龙南经济技术开发
                         区
      驱体生产项目合同书
                   广州市花都全球自动变速箱有限
                         公司
      关于锂电池回收战略合作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
          协议书               公司
                      泾河新城陕煤技术研究院新能源
                          材料有限公司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在未来三个月内有减持计划的通知。
    份合计 490 万股,于 2021 年 11 月 10 上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上市日起
    满 12 个月后分四期解除限售,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 25%、25%、25%、25%,即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公司董监高持有的激励股份本期解除限售数量合计不超过
    所持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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