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8(A 股) 900946(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2-029
证券 简称:湖南天雁(A 股) 天雁 B 股(B 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 4 名监事,全部参加了会议,全体监事
一致推举监事聂斌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临时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
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规
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中
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
(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核心员工利益与公司、股东的长
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
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
法》、《通知》、《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湖
南天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规定,明确了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
职责、实施程序、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各项内容,有利于贯彻落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试行办法》、《通知》、《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试行办
法》等文件中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